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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全球大流行下进一步稳外贸的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4
 

  为了准确分析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发挥海关属地化核查对进出口企业全覆盖的优势,做了“进出口企业调查问卷”,对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了“云调研”。


  调研共采集有效数据样本3993份,参与企业以生产型为主,涵盖了国有、三资、民营、中小微等不同性质与规模的企业;地理位置分布上,东部沿海地区多于内陆地区。调查问卷主要统计了上述企业本年度截至3月初的生产经营和困难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受疫情影响,相关企业或因全球总体需求减弱而致对外贸易下行压力增大。


  总体情况如下:


  企业总体复工情况良好,中小微企业复工比例较低,沿海省份复工比例高于内陆省份。参与调研的企业复工比例达到94%,其中,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复工比例均超过九成,但小微企业复工比例较低,为77%;沿海地区省份复工比例为97%,高于内陆省份的90%。员工数超过1000的企业复工比例达到98%,其中超过六成的企业产能恢复高于80%,企业生产趋于稳定。


  进口相对于出口下降趋势更和缓。排除节假日因素,参与调研的企业本年度进口额下降虽超半数,但降幅不大,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进口额与去年同期持平,说明我国对外贸易及经济发展仍有韧性,内需仍有潜力可以挖掘;本年度出口额同比下降的企业达71%,同比降幅超30%的企业达27%,说明外围不确定性增大,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我国经济发展或由“出口导向”转向“内需拉动”。


  在疫情严重的国家地区中,企业与日本往来最多。参与调研的企业与日本有贸易往来的占46%;韩国次之,占36%;德国占26%,排名第3;意大利、法国也较多,分别占19%和18%。调研结果显示,与日本有贸易往来的企业,从生产类型看,以生产型为主;从区域分布看,长三角地区以及辽宁、福建等省份对日贸易占比大,均超过50%,分别为51%、71%、67%。


  订单合同、用工、国际物流方面困难诉求最多。有订单合同困难的企业占50%,有用工困难的占49%,有原材料供应困难的企业占49%,有国际物流困难的占36%,有现金流困难的占30%,有国际贸易壁垒困难的占15%。


  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挑战


  订单锐减。调研中,企业反映,由于全球消费需求停滞、国外上下游客户受疫情影响减产或销售收入无法实现、客户仍在观望尚未签订本年度订单、客户对销售额下降的预期等,均会直接导致订单减少。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33%的企业预计新订单会减少;二是25%的企业反映,出现了长单减少或短单取消的情况;三是21%的企业反映,现有订单履约困难。


  原料短缺。调研中,49%的企业反映存在原材料供应短缺情况。其中,27%的企业反映,疫情全球大流行导致国外原材料供应短缺,以日本、韩国进口的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三极管、电容、内存条、触控屏等),化工原材料(聚丙烯树脂、涂层树脂、铜箔等)居多;47%的企业反映国内原材料短缺,涉及商品较为广泛,其中包装材料、纸张短缺最多。


  成本攀升。国际物流成本上升是调研中企业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调研结果显示,物流方面存在三个问题:一是34%的企业反映国际物流成本上升压力加大。海运、陆运、空运费用均上涨幅度较大,尤其是空运,大部分航线运费上涨达几倍,比如东南亚航线价格为原来的2—3倍。二是21%的企业反映,由于疫情影响国际物流企业劳动力短缺、航班急剧减少,运力下降严重。陆运主要以反映中越口岸运力下降的居多,海运方面,船只到港时间有所延长。三是16%的企业反映港口航运效率下降、时间延长,部分港口滞港、理货时间长,部分航线因爆仓而导致延误。


  壁垒抬高。调研显示,遇到北美地区贸易壁垒的企业最多,占比27%,主要反映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因素影响;其次是亚洲国家的贸易壁垒,占比20%,多集中于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东南亚国家的农产品配额等;反映欧洲贸易壁垒问题的,占比15%,主要来源于欧盟各个国家疫情期间升级防控措施。


  关于稳外贸的对策建议


  疫情期间以及复工复产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稳外贸工作不容乐观。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六稳”的基础上,提出了“六保”。为帮助外贸企业有序复工达产、复商复市,纾解经营压力,助力其参与国际竞争,尽早化危为机,克服全球疫情形势的不利影响,政府需要综合施策,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转变职能实现方式,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做好全球信息发布,实现精准预警


  一是供应链信息预警要及时可靠。如前文所述,目前国际航线运力下降,企业不得不临时选择中转航线或暂停物流运输。在此期间,国际物流信息将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各国口岸和内陆的防控措施将进一步提高物流时间和成本,企业将面临物流成本上升和交货迟滞的风险。如能及时了解国际物流航线航次、价格、口岸通关情况等相关信息,将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控制成本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是产业链信息预警要全面到位。随着产业链不断细分,受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多点阻滞情况的影响,一些外贸生产型企业在深度参与全球分工的同时也处于产业链脆弱的境遇,一些关键细分环节供应商数量少、可替代性差。掌握关键地区关键工厂的生产情况,预判供应链安全与否,对企业生产经营致关重要。


  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建立供应链和产业链信息预警平台,整合国际物流、全球口岸、国际市场供给等方面数据和信息,向企业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预警服务。


  (二)做好提振内需工作,积蓄出口实力


  一是激发“世界市场”内生动力。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以往提到“出口转内销”,表述多为“促进内销便利化”“简化内销手续”等。我国作为“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因疫情暂时失去订单的外贸企业,要支持鼓励其参与经济内循环,保持一定的生产制造能力,并指导有关生产企业实现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型。


  二是发挥“世界工厂”集群优势。针对加工贸易企业或将面对的订单断崖式下降的风险,要出台有利于加工贸易发展的制度举措,一方面,最大限度发挥保税制度优势,进一步做好保税制度下的国内产业链与供应链顺畅对接,确保保税货物国内链条各环节高效、便捷流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拓展营销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是培育“世界办公室”营商环境。服务贸易是开放型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增长极的关键所在。要依托“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优势,夯实服务贸易发展基础,近期可支持与货物贸易相关的生产性服务发展,比如推动环境风险低的全球维修与再制造项目在保税制度支撑下运作,形成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稳步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再如,可考虑将线下加博会调整为线上平台并使之常态化,助力“出口转内销”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实现销售等。


  四是继续扩大“一带一路”朋友圈。大力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贸易关系,帮助外贸企业建立“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网络。疫情期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却稳步增长,我国已成为“一带一路”沿线25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可以此为契机引导外贸企业大力拓展相关贸易网络,发掘新的比较优势,不断丰富优化外贸结构。


  建议关注重点领域出口企业的生产制造情况,保持或加强我国在国际生产分工中的已有优势地位和供应链稳定,出台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外新市场。


  (三)打好政策组合拳,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疫情期间,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也更为明显,资金链、供应链、市场销售,受影响相对最重。中小微企业稳定直接关系到就业和经济稳定。一是建立政府与中小微企业无障碍沟通渠道,确保企业畅通传达困难和诉求。比如,部分小型贸易公司,虽然人少规模小,但却是某地区某行业生产原料或生活用品的唯一贸易商,其遇到的困难和运转不畅将传导到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影响更多人的就业和生产。二是要运用好银行信用和金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精准滴灌”,盘活流动性,帮助其持续经营运转。三是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对接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争取借龙头企业平台资源,作为配套企业,寻求更多国内订单或借船出海达成新订单。四是出台政策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加大线上电商推广力度,利用企业船小好调头的优势,深入细分外贸市场,研发新的热销产品,争取新订单度过“寒冬”。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优势,牵线中小微企业与龙头企业,做好产业链“补链”“粘链”工作,确保制造业和服务业生态链向好发展;金融部门持续精准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电商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外贸企业打破路径依赖,加大线上推广力度,为企业打造物流、通关、贸易、金融等供应链设施和商业线上服务综合体。


  (四)做好因地、因企施策,实现精准帮扶


  外贸企业类型众多,受疫情影响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同,产生原因也极为多样,对养殖和食品加工类外贸企业而言,主要面临贸易壁垒抬高问题。疫情发生后,多国已禁止从中国直接进口动物产品及原料,贸易壁垒抬高已造成一些出口农产品订单取消、延迟或转移,而且未来或将面临更高的国际市场准入门槛。针对此问题,海关总署等政府部门已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国外相关部门,推动有关国家取消或调整(降低)限制性措施的准入门槛,财政部等政府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出台给予相关企业补贴等措施;对加工贸易企业而言,其主要面临交货延迟、未来订单减少或取消等问题。为此,需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贸易类型的企业的诉求汇总、梳理、分类,政府各部门在分类综合施策的支持帮扶机制下,实施“一企一策”,进而实现靶向式的监管与服务。


  建议发挥海关属地化核查对外贸企业全覆盖的优势,畅通信息渠道,掌握第一手的企业生产和诉求情况,利于精准施策,分类帮扶。


  (五)做好执法数字化、智能化以及联合执法工作,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一方面,复工复产后,外贸企业不仅提升防疫消杀管理水平,大幅加快了云办公和智能化生产管理的进度,人力资源的运用也更为灵活。外贸企业对政府服务的全面网络化、监管的远程化智能化诉求也更加强烈。疫情期间海关总署创新核查模式,开展“互联网+核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核查以及“云验核”“云盘点”等网上核查作业,共涉及624起,创新举措受到企业欢迎。


  在收回的调查问卷中,不少企业呼吁“网上核查”创新模式延续实施期限,形成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在政府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方面,近年已经有了很大提升,但需要在如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法律文书送达、电子签章、远程监管等方面做进一步突破,进而推动实现政府执法与外贸企业经营数字化、智能化同步,促进企业进出口更加高效、便捷,最大限度降低制度交易成本,释放改革红利。


  建议加快推进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执法全过程的应用,推进部门联合执法,用政府治理的科技创新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